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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大学在2001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: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,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。与学科建设相结合,注意对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孵化的投入;筹措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,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;贯彻学校《知识产权保护暂行规定》和《关于加强新疆大学科技园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暂行规定》,鼓励教师兼职或离岗(专职)创办高新技术企业,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。积极筹划科技园二期工程建设,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产业化基地。 新疆大学科技园在规划过程中始终注重依托新疆各高校现有资源,注重利用校内技术力量、科研成果和设备,使科技园与新疆各高校共同发展。高校支持校内科研所、工程中心等科研机构同科技园合作,向科技园定期公布能够提供的设施和实验条件,并通过科技园为社会提供形式过样的服务。为此,科技园与成员高校达成如下共识: ⒈学校非常重视科技园的发展,利用各种时机加强对科技园的宣传。 ⒉学校的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对科技园开放使用。 ⒊学校的科技成果、专利技术优先让科技园转让。 ⒋学校的图书、资料和网络信息资源对科技园开放。 ⒌利用学校的信誉和无形资产为科技园的招商引资牵线搭桥。 ⒍学校为科技园区输送优秀人才。园区的许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来自于新疆各高校。 ⒎学校定期组织科研、管理、法律、金融等领域的专家,对科技园的发展规划进行咨询服务。 ⒏学校对科技园的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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