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入园的流程 1、企业向企业发展部提交入园申请及项目资料,企业发展部对资料进行审核,根据项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,评审结论以A、B、C、D对企业及项目进行定级。认定为D级的项目为不合格项目,拒绝入园; 2、企业发展部通知合格企业前来办理入园手续,根据企业项目评审结果出具《入园审批单》,并在《入园审批单》上签署意见; 3、综合办公室根据企业发展部出具的《入园审批单》与企业签定住房合同和《安全责任书》,并在《入园审批单》上签署意见; 4、财务部根据《入园审批单》收取租金,出具发票; 5、物业部根据《入园审批单》给企业发放钥匙,并在《入园审批单》上签署意见; 6、物业部将《入园审批单》返回企业发展部。 二、申请入园企业的基本条件 (一)企业及项目: 1、申请人拥有技术项目、专业从业人员以及创办企业所必须的基本营运资金; 2、申请入孵的项目为专有技术、专利发明,或经过鉴定的科技成果; 3、所申请入孵的项目产权(含知识产权)明晰; 4、申请入孵的技术项目应属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领域,申请入孵的企业至少应为科技型企业,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潜质; 5、申请入孵的企业开发能力较强,产业化前景好,市场潜力大; 6、申请入孵的企业已有实际研发或生产行为,企业有固定的研发人员,初步具备研发的硬件条件; 7、生产性企业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; 8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无污染或低污染。 (二)教育培训机构: 1、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育培训资质; 2、有师资力量; 3、教育培训项目及未来发展方向符合园区需求; 4、有明确的教育培训目标; 5、有符合教育培训目标要求的教育教学计划。 (三)中介机构: 1、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; 2、具备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; 3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; 4、有较好的服务意识; 5、社会形象良好。
三、申请入园应提供的资料 (一)非企业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、入园申请表; 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3、专利证书、技术鉴定证明或完整的技术资料(可提供其中之一,提供技术资料者应有专家推荐书); 4、项目产权证明文件(如果有,应提供复印件); 5、商业计划书; 6、项目可行性报告; 7、资格证书(指教育培训机构及中介机构); 8、教育培训目标及教学计划(指教育培训机构)。 (二)企业申请人除提交上述资料外,还应提供: 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 2、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; 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; 4、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)。 四、园区办公场地收费标准 入园企业办公用房收费标准按以下三类划分: A类标准:0.8元/平方米·天 B类标准:0.9元/平方米·天 C类标准:1元/平方米·天 园区企业办公用房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,年度天数以360日计。 五、缴费方式: 入园企业办公缴费方式按以下三类划分: A类:一年一缴 B类:半年一缴 C类:一季一缴 六、优惠办法 (一)根据企业项目评审办法,认定为A级项目的企业按A类收费标准交纳房租;认定为B级项目的企业按B类收费标准交纳房租;认定为C级项目的企业按C类收费标准交纳房租。 (二)根据企业项目评审办法,认定为A级项目的企业如有资金不足问题,准予其按C类缴费方式。 (三)以上两项优惠办法,入园企业不可同时享受,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择其一。 七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 1、信息 2、生物及医药 3、新型材料 4、先进制造 5、先进能源 6、先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7、航空航天 8、现代农业 9、现代交通 八、新疆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优先发展的技术领域 1.农业技术和新产品开发 2.能源与环保技术及其新产品开发 3.电子与信息技术及其新产品开发 4.生物医药技术及其新产品开发 5.高新精细化工技术及其新产品开发 6.新材料技术及其新产品开发 7.改造传统产业应用的新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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